2019年5月13日,孙某在网上浏览到某加盟信息,就在项目官网留下联系方式。因为孙某是北京号码,他们北京的业务员打来电话,说孙某所在区域没有人加盟,公司有区域保护,目前他们在固镇县只招一级加盟商。意思是孙某要加盟,今年固镇就不招第二家,并说今年5月15日招商结束,让孙某给他们传一张火车票照片可以替孙某延长考察日期。孙某说自己离北京太远,那个业务员说他们南京有分公司,孙某可以去南京的公司考察。

5月18日,孙某来到南京市的公司。接待孙某的是一个姓冯的女经理,

从她这里得知区域保护是以店为核心1.5公里以内不允许有第二家店,如果孙某要加盟,该县也不会有第二家。5月18日正式签订协议书,合作区域为某县,店型级别为单店,然后孙某用招商银行信用卡刷了26300元加盟费。

回家后孙某于5月23日租了店面,交了一年房租30000元,之后开始按照公司给出的方案装修店面。6月7日下午,孙某突然发现自己所租店对面有一家相同加盟店挂牌营业,询问后得知两家加盟的是同一家公司、同一个品牌,他们的合同是4月份签订的,目前虽然在经营但生意一直不好。孙某急忙联系公司,要求其退还加盟费及赔偿相关损失,一个姓张的经理承认说是他们的失误,但是不愿意退加盟费。此后,孙某又多次与公司沟通协调,都明确得到答复说不可能退还加盟费。

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,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:

1、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(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);

2、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;

3、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。

上述条件中,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,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,越早越好,越早能退还的越多,店铺没开,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。

一旦发现加盟上当受骗,一定要第一时间搜集、整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,遇到不懂得,或者自己不确定是不是骗局的,亦或者需要帮助的,都可以咨询笔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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